近日,西充縣法律援助中心在上街開展法制宣傳時,遇見一位披頭散發(fā)、滿臉污垢的精神病婦女向過往行人討要水果。經查詢,獲知此人名叫龔述珍,系本縣永清鄉(xiāng)8村人,其丈夫李某是該鄉(xiāng)3村的一名小學教師。由于家庭的諸多原因,李某沒有切實履行其監(jiān)護責任,致使龔述珍在外流浪多年。為了維護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,西充縣法律援助中心立即與龔娘家親屬聯(lián)系,幫助他們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龔述珍的監(jiān)護撫養(yǎng)問題,并派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鮮德倫代理原告。
8月2日,西充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,后經調解協(xié)商由龔述珍娘家三個兄弟出資3000元為龔治病,若住院后還不能痊愈,再由其夫李某每月支付龔述珍生活費、醫(yī)療費250元,交龔述珍母親代為監(jiān)護。至此,龔述珍的合法權益終于得到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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